公安部:8月底前,将对2019年1月1日后上牌的“超重轻卡”开展集中排查!物流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9-06-03 |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5月30日,公安部发布了《对于开展轻型货车检验登记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该文件针对5月2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曝光的“超重轻卡”现象进行了梳理,并给出了具体整治工作方案。
● 具体措施如下:
一、严格车辆检验监督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各地要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检验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检测车辆整备质量,对整备质量与《公告》、合格证不符的,一律不得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二、严格车辆查验登记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对发现货车栏板、货箱、轮胎、轮毂等外观与《公告》明显不符、整备质量存在严重违规嫌疑的,立即启动嫌疑机动车调查程序,按规定开展现场调查。对调查确认违规生产的轻型载货汽车,要详细记录违规机动车基本信息及整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公告批次等信息,固定违规证据,通过信息系统上报违规机动车产物,我局将汇总通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叁、组织开展集中排查
即日起至8月底,各地要立即组织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办理轻型载货汽车注册登记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排查。要排查检验数据,逐车分析排查检验合格报告,对车辆轴荷总和与整备质量明显不符的,督促检验机构免费复查检测,排查确认嫌疑车辆。要排查嫌疑车型,集中排查车长、总质量接近轻型载货汽车限值的车辆,确定重点嫌疑车辆型号,每个嫌疑车型抽取3辆以上实车免费检测整备质量,排查确认嫌疑车型。
四、严格违规责任追究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1.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的货车公司及产物,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撤销产物《公告》,依法处理处罚;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2.我局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约谈曝光违规公司。对违规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检验机构,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4条规定处罚,撤销检验资格;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3.涉嫌构成行贿受贿、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超重轻卡”事件回顾: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5月2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曝光了部分轻型货车存在严重“大吨小标”违规生产,但均违规通过检测、予以上牌等问题。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媒体曝光后,公安部立即责令陕西总队开展调查,深入排查车辆检验、注册登记等问题,查清问题、查明责任,依法严格追究责任,并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对涉事生产公司和检验机构严格处理处罚。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5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对2家涉事公司进行约谈,停止传输发放违规车型合格证,正依法履行撤销产物《公告》程序,并督促公司无条件收回违规车辆,为车主更换合格车辆。陕西总队会同督察等部门成立专门工作组,督促西安支队对陕西永智机动车检测站、西安博恒机动车检测站2家涉嫌违规的检验机构责令停业,正依法撤销检验资格,并将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反映的车管所涉嫌违规办理登记的问题,正组织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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