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产业政策
产业政策
【物流资讯】9月21日起正式实施,公路货车运输运费单价或上调物流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6-09-18 |
近日获悉,从交通部、公安部了解到,《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将于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相比原标准,新标准在超限方面明显收紧,六轴货车车货总重由原来的55吨降为49吨。意味着,公路货车运输运费单价将会上调。 按照新标,2轴货车车货总重不得超过18吨;3轴货车不得超过25吨,3轴汽车列车不得超过27吨;4轴货车不得超过31吨,4轴汽车列车不得超过36吨;5轴汽车列车不得超过43吨;6轴及6轴以上汽车列车不得超过49吨,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6吨。同时,还对车货长宽高进行了明确: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米,车货总宽度不得超过2.55米,车货总长度不得超过18.1米。 有分析表示,9月21号起半挂车减吨,总重不得超49吨,理论上运费必定有所上调,原来总重(55T)-车皮(15T)=实际载重(40T), 以现在运费200元/吨为例,运费为8000元/车,现在运费总金额不变,实际载重为: 总重(49T)-车皮(15T)=实际载重(34T),运费单价为8000元÷34T=235元。长途运输9月21日以后运费成本将比现在高出每吨约35元。 此外,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新规给予一定处罚。 |
主办单位:麻花传媒MD0076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盐田国际创意港十座4楼C 电话:0755-2503 3639
技术支持:深圳市新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广东解治律师事务所
粤滨颁笔备16001897号-1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盐田国际创意港十座4楼C 电话:0755-2503 3639
技术支持:深圳市新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广东解治律师事务所
粤滨颁笔备1600189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