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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国有土地使用面积将被核减近7万平方米

物流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1/03/23

      3月20日晚间,广州港(601228)发布公告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更正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穗府国用(2011)第0110008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更正后对应的土地面积从459,976.28平方米核减至391,027.19平方米;公司将对该核减事项提出异议,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土地核减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具体来说,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将包括穗府国用(2006)第 01300031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内的非货币资产作为出资,发起设立公司。广州港(601228)于2011年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取得穗府国用(2011)第 01100081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黄埔区港前路南侧,珠江河北侧,核准登记的用地面积为 459,976.28平方米。
      2021年3月18日,广州市规自局发布公告称,因《国有土地使用证》对应的宗地登记的用地面积有误,广州市规自局拟将该宗地用地面积更正为391,027.19 平方米。公司有权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广州市黄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如异议成立,则《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更正登记程序终止;如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广州市规自局将对公司出具不动产更正登记决定书,依职权更正登记。公司有权在收到不动产更正登记决定书之后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目前公司已决定在公告期内提出书面异议。
(来源:港口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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