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协会动态
协会动态
市港航货运局对于协助开展货运车辆电子标识安装工作的函物流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7-06-24 |
市港航货运局对于协助开展货运车辆 电子标识安装工作的函 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市公路货运与物流行业协会: 近日,我局收到市公安交警局发来的《对于协助开展货运车辆电子标识安装工作的函》(见附件1),请我局协助开展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的电子标识安装工作。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市公安交警局已完成了对校车、新能源物流车、泥头车、搅拌车、公交客运车、危险品运输车、教练汽车、出租车、大小货车、网约出租车以及其他警务用车等共7.6万辆重点车辆的电子标识安装工作,并拟于近期开展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的电子标识安装工作。为确保上述工作的顺利进行,请你协会协助市公安交警局开展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的电子标识安装工作。 此函。 附件:1.对于协助开展货运车辆电子标识安装工作的函 2.市公安交警局对于安装电子标识的相关事项说明 |
主办单位:麻花传媒MD0076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盐田国际创意港十座4楼C 电话:0755-2503 3639
技术支持:深圳市新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广东解治律师事务所
粤滨颁笔备16001897号-1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盐田国际创意港十座4楼C 电话:0755-2503 3639
技术支持:深圳市新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广东解治律师事务所
粤滨颁笔备1600189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