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对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防控预警的通知物流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7-04-03 |
粤交安函〔2017〕730 号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广州、珠海、汕头、惠州港口(务)局,厅直属各单位,省交通集团、省航运集团,港珠澳大桥管理局: 2017 年清明节将至,期间联宗祭祖、扫墓活动频繁,同时,由于正值雨季汛期来临,暴雨、洪水、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是道路运输事故多发的时期。各地、各单位要针对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精心组织,层层部署,加强对事故多发领域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严格贯彻省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各项工作部署,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尤其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清明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贯彻落实。 水路运输方面,要强化琼州海峡客滚运输、粤港澳高速客轮以及砂石运输和载运易流态货物等船舶的现场监管。要督促县乡人民政府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救生器材的配备和使用,严防假日和赶集日超员超载和违章冒险航行。 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方面,要加大对已通车路面巡查频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公路通行风险隐患,确保清明节期间的道路畅通。要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施工作业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特别是大型工程建设项目,要增加现场安全管理力量,严格各个工程施工环节的安全管理,严防坍塌、高空坠落等事故的发生。 危化品运输作业方面,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运输公司、车辆、从业人员以及场站、码头、港口罐区的安全管理,督促公司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强与公安、安监、海关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严厉打击车船非法运输和夹带危化品等行为。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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