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研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关工作会议纪要物流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5-10-16 |
(176)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8日 对于研究新能源汽车推广 应用有关工作会议纪要 2015年9月6日上午,徐安良副市长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李干明副秘书长参加了会议。会议分别听取了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委对于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情况的汇报,与会单位分别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求,全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许勤市长2015年9月3日主持召开的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到2015年底实现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5万辆的目标任务。纪要如下: 一、对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工作 为确保2015年12月31日前全市完成3600辆纯电动公交车的推广任务,会议议定: (一)请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加快推进东部公交新增1100辆纯电动公交车投放工作。 (二)请巴士集团和西部公汽参照东部公交模式,落实新增1000辆纯电动公交车的投放任务。具体任务分解请市交通运输委负责。 (叁)请市财政委就上述新增推广2100辆纯电动公交车涉及的财政补贴问题研究提出意见,于2015年9月10日前报市政府审定。 (四)请市发展改革委收集汇总巴士集团、东部公交、西部公汽有关场站、充电设施建设问题,及时转送相关单位落实。 (五)请比亚迪公司加快推进1800个公交充电桩建设,以满足2015年推广应用的3600辆纯电动公交车充电需求。 (六)请市发展改革委于2015年9月10日前与巴士集团、比亚迪公司协商确定巴士集团建设公交充电桩充电方式(直流或交流)。 (七)请李干明副秘书长牵头,组织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城管局、相关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叁大公交公司、比亚迪公司,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公交充电桩建设进度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 二、对于新能源小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一)请市交通运输委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不低于2000辆纯电动出租车推广任务。 (二)为确保2015年12月31日前全市完成4000辆新能源小汽车租赁工作,会议议定: 1.请市交通运输委加快推进2000辆分时租赁新能源小汽车和2000辆租赁电动物流车推广任务,尽快确定意向公司名单,逐家落实到位;同时,尽快研究出台加强租赁小汽车运营监管的政策措施。 2.请比亚迪公司于2015年9月9日前就该公司生产的电动物流车上路运行向市公安交警局提交备案申请;请市公安交警局支持解决,请市发展改革委协调督促。 3.请市交通运输委统筹做好分时租赁、物流车租赁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工作;鼓励比亚迪公司积极参与新能源小汽车分时租赁。 叁、对于充电设施建设工作 (一)请市公安交警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建设局于2015年9月9日前制定出台管理规定,根据许勤市长2015年9月3日主持召开的会议精神,要求全市范围内所有停车场必须按照停车位数量5%以上标准配建充电桩。 (二)请市住房建设局组织行业协会等,一是加大对住宅区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政策宣传力度;二是负责筛选、收集住宅区建设充电桩的数量、位置和住宅区物业管理部门自行建设意愿等情况;叁是限定住宅区物业管理部门自行建设的时限,逾期未建的,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市国资委,由市国资委立即组织市属国有公司建设。 (叁)请市公安交警局牵头筛选、确定社会公共停车场和机关、公园、体育场馆等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数量、位置,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市国资委,由市国资委立即组织市属国有公司建设。 (四)请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照《深圳市新能源其他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深府〔2015〕2号)部署,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1800个以上快速充电桩建设。 (五)请李干明副秘书长牵头,组织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公安交警局和比亚迪公司,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停车场充电桩建设进度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 四、其他事项 一、请市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公安交警局等牵头单位,于每周五上午将有关进展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市发展改革委每周五下午将有关情况报告分管市领导。 二、以上事项,请市政府督查室全程跟踪督查。 参加会议人员:市政府督查室熊星南,市发展改革委蔡羽,市财政委张福通,市规划国土委范新泰,市交通运输委娄和儒,市国资委邢福俊,市住房建设局钟晓鸿,市公安交警局陈显东,巴士集团周志成,东部公交张守军,西部公汽邓儿、比亚迪公司王传福。 分送: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国资委、市住房建设局、市公安交警局、各区(新区)、巴士集团、东部公交、西部公汽、比亚迪公司。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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